技术学院教函〔2017〕17号
各相关部门: 按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“关于做好2017年度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”(青人社办字〔2017〕9号)和“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规定(暂行)”文件要求,海尔学院维修电工(四级)职业资格鉴定考试(补考)将于2017年12月10日进行,本次共有210名学生参加考试。 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,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实施意见,请遵照执行。 一、 考试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考试的考务工作,特成立维修电工(四级)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领导小组,人员组成如下: 主 考:孔宪思 副院长 副主考:李占军 教务处处长 张明耀 海尔学院院长 范德辉 信息技术中心主任 成 员:亚 玫 教务处副处长 李 彬 教务处副处长 张云龙 海尔学院副院长 于志云 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、保密保障组、后勤宣传组。分工如下: (一)考务组: 组长:李彬 组员:于晟海、李林鹏及学生志愿者 职责:负责报名学生信息复审及鉴定中心报名、缴费、准考证打印、考场安排等整体考务安排,协调各组运行。 (二)保密、保障组: 组长:亚玫 组员:孙长秋、姜代辉 职责:负责试卷保密安全,安排车辆;负责鉴定考试机房设备正常运转,协助完成上机考试相关工作。 (三)后勤宣传组: 组长:金珂 职责:负责宣传和购买考试期间相关考务用品,做好考评员信息统计汇总。 二、考试时间: 2017年12月10日上午9:30-11:00理论考试 三、工作要求和纪律 1. 主考要认真履行职责,经常巡视检查考场考试情况,及时、正确地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。 2.考点所有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,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及各项规定,保证无协同、支持、袒护考生作弊行为,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,敢于同违纪作弊现象作斗争。如发现雷同卷,要追究监考员和考点的责任。监考人员不得擅离职守,不得在考场内吸烟、谈笑及使用通讯工具,不得阅读书报和兼作他事,不得抄题、念题、做题,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,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,不穿带声响的鞋来回走动,坚持站立监考。 3.考试期间,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标志。 不明事宜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